2016年2月9日 星期二

暴力的歷史

人類先天有暴力傾向,這種暴力也符合理性,而是講求以牙還牙的公義。我們高舉反暴力的大前提,是有一個比以暴易暴更有效率的秉持者,讓人無需靠拳頭就可得到公義,讓小學生可以舉手告訴老師陳小明打我。

倘若社會失去秉持者,暴力便可能大爭。當你問那些主張反暴力的朋友,還有甚麼手段可以爭取公權和公義,他們最終會答你:「總之暴力就唔啱啦!」

如果我們把反暴力的主張堅持到底,就不會有揭竿起義推翻暴秦,沒有暴力的反抗符合左膠式的理想,但現實上每個人都要思考一個問題:到底去到甚麼程度,我應該行使暴力呢?

其中一個反暴力的主要原因,不是反對流血傷害,而且認為「無補於事」。如果打鬧一輪徒然宣洩情緒,但無助改變現況,這種無效的暴力就該避免。黎巴嫩真主黨就深明這種殺戮之道,以最小規模的刺殺,向政敵傳達「別惹我」的訊息,避免傷及無辜,引起不必的仇恨和質疑。

反暴力的人心灰以冷,埋怨沒有方法動搖橫蠻的建制;暴徒也意興闌珊,自覺為大眾爭取公義打生打死,背負罪犯的標籤,卻反被鍵盤戰士責難。

究竟我們應否在無道的統治下以暴易暴呢?漫畫《火鳳燎原》的司馬懿提出很有趣的怪論:「天下壞人舉目皆是,與之對抗,如以卵擊石。長年征戰,反而造成生靈塗炭。倒不如選最強者,助紂為虐,火速平定天下之後,篡位改政。」

尚未出山的諸葛亮也是反戰的左膠,他這樣回覆:「為得天下,弒主奪權,有人謂此大逆不道。難道真的要發兵征戰,塗炭生靈不可?若說眾生平等,懿的歪論稱此為『仁德』。」

如是者,我們應滲入建制謀求奪權,讓奸佞自暴其短,讓劣政火速上馬,讓不公發揮極致,然後明正言順取而代之。在沒有民主制衡的社會,就會出現中國式政治的術勢問題。

漢歷數百年長治久安,全賴秦暴虐無道,而合久必分的道理,是制度無法消化社會矛盾,治亂就是歷史循環,我們正身處回歸18年的香港,屬於治世的後期,自然不斷有小亂爆發。如果和平主義者不忍心,在反暴力之餘更要追求社會改革;倘若你只是袖手旁觀,就沒有說服力去感化推動歷史進程的暴徒。

諸葛亮在隆中看透治亂的輪迴,自知出不出山也不能撥亂反正,但他仍是決定輔助劉備,令統一三國的歷史推遲幾十年,我覺得陳某下了一個很好的註腳:諸葛亮明知改不了歷史,卻仍舊出山,是為後世樹立榜樣,甚麼是為人為政之道,鞠躬盡瘁,死而後已。

但魯迅不喜歡孔明,覺得他荼毒了幾十代愚忠的中國文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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