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一直告訴自己,寫文章的意義與多少人來看無關,這樣,就算沒有太多人來看,我也不至於難過。網絡上好看的東西實在太多,我們的時間又實在太少,文字過多,按下「繼續閱讀」實在費勁。還不如多看一張照片、多一則新聞較為實際。況且帖文無窮無盡,我每天只會上載一篇文章,但每部手機都有過千帖文等待掃視,每次上載文章就感如泥牛入海,彷彿我每天花心思想題材、花時間修飾文句,都是白費心機。
只是我一直不肯承認而已。不去思想目的,我才可以無目的地寫下去,讓它成為一種習慣。不為他人而活,我才得以自由,但這自由包括作者嗎?一個無人問津的作者還可以自在地推動筆杆嗎?
這樣說,有點像怪責全世界,我其實想諉過於自己。我不時都求問熟悉的朋友:「我寫的文章不好看嗎?有甚麼改善之處呢?」因為我真的很想他們告訴我,現實正是我寫得差才乏人問津,這樣我便可以肯定當我寫得好的時候自然會增加讀者。他們卻回答說:「很好呀。很有意義和啟發。文筆都好好。沒有地方需要改善。」於是我疑惑了,即是我再努力,也無補於事。
魔鬼總是在耳語,叫我省一點,省一下那種救世主的口吻,甚麼「揭示存在」?就像自以為文章有多大的力量可以改變世界,你所謂的第一本書、第一本小說只不過是自以為是的產物,你所謂的理想只是為了掩飾生活無意義的藉口罷了,你寫過千字也及不上名人講一句廢話吧。
我渴望成就,愈是渴望,愈是看見自我的淪落,脫苦的途徑就是抿滅慾望,連同盼望一同葬送。
作者該停止叫賣他的作品,然後好好的睡一覺,醒來發現世界上還有很多比寫作更值得做的東西,過幸福快樂的生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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