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2月15日 星期一

不說文,怎解字?

一個不愛文字、厭惡閱讀的社會,多虧簡體字的入侵,提醒人們正字有捍衛之必要。然而,沒有人看的文字,是繁是簡還有所謂嗎?我們取笑簡體字是文盲用的時候,有沒有留意自己,面對超多字文章,就像面對泰山的長梯般抗拒,怕耗精神,然後盡快略過,上網只想看逗趣的短句和搞笑圖片呢?

我原本也是不愛看書的人,因為每周中文老師都逼迫我們交閱讀報告,令每個同學都覺得讀書是一種苦差。香港的教育,很擅於令有價值的東西變得厭惡。

直到我開始寫情詩哄女生,才了解自身文字根底的匱乏,開始找不同類型的書充實自己,我曾經把字典從頭到尾看一遍,特別喜歡看冷門的艱深字眼。那本字典會闡明字的演替,於是我又自學篆書,掌握之後,又嘗試寫隸書和行書,想一筆過寫好一個字。

那時好像中三。

我也不清楚我怎會想看《莊子》、《孫子》、《韓非子》,或者我想標奇立異,開始在作文科用文言文書寫,因為考試規則列明,正規要寫600字,但文言文只需寫200字,我就貪省工夫而選擇後者。後來我又覺悶,索性寫超過600字的文言文,雖然滿布不足之處,但老師還算鼓勵我,只是加一句:「會考的話會非常冒險啊!」

我沒聽,結果會考中文作文得個D。

窮圖書館之群冊,覽文史哲之要略,觀百家說之不可窮,求知未滿,獨未嘗小說,遂啟門扉見萬象,猶立巨人之肩,眺宇宙偉大。

哈,還是不賣弄吧。因為我當時發現同學都對文言文敬而遠之,如此多精妙的思想也沒法傳遞出去,於是我寫回白話,開始在網上發表愚見,不自覺地踏上小說作者之路。

我講這個故事,想說明沒有人天生愛文字,只有在我們執筆忘字、需要文字想服侍思維和傳意的時候,筆劃才被賦予意義,藉着這個工具,我們才能交換想法,交代故事,讓孤寂的自我竄出來,鑽入別人眼球後的靈魂。倘若,你從來沒有表達和描述自己的慾望,那文字對你來說便沒有意思,沒有生氣,沉悶而不耐看。

(上述經歷,麻煩寫入「作者」維基檔案的「青年時期」條目,哈哈。)

顯外話:最應該捍衛繁體字的,其實是內地被迫改姓肖的蕭家人,他們最有理由「不肖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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