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9月12日 星期五

別無他戀


「愛一個人是無罪的,但你明知對方有伴侶而纏下去,這就是不道德。」有人辯護說,愛是無罪的,即使成為第三者,只要你真心誠意,這高貴應衝破所有道德枷鎖。這類浪漫主義者有種特質,都覺得愛人是一生中的唯一,能愛不愛是浪費生命的事,但別忘記,愛是激情亦盡是危險。


因為意味著有伴侶的你,當遇見另一位更愛的人時必移情別戀,再多遇一個時,你也移情別戀,當初兩難抉擇的價值蕩然無存。但有人說不對,我肯定是別無他選,非如此不可,我窮一生就只等她一個了,怎能忍受妳在別人的懷抱裡呢?

的確有許多人半生的枕邊人不是最愛那位,我也願意用生命的最後餘溫換來最愛的懷抱,但人是有歷史,有過去,有回憶,一旦躍入別人懷抱,她原本信靠和賴以維生的東西就通通被否定,變成,她現在只能依靠你而失去所有。哪樣重?哪樣輕呢?

道德又給過我們甚麼好處?相較愛情,好似沒有。或者是無畏無嘆的靈魂,因為他可以說:你一切都做對了,而犧牲了自己的欲求。就像一座公眾馬桶,當所有人都奮力對它排泄而不肯沖厠,你卻忍心地按下把手,好似在永劫回歸的世界裡做了件好事,讓下一個來到面臨解決的人都跟隨你,按下把手。

歸根究底,對於愛情人人都關注「在一起」的問題,在一起的時候又要想「在下去」的問題,沒完沒了。而我會小心翼翼地,可以愛幾多就愛幾多,沒有擁抱總有辦法去愛,使激動的靈魂平息。在沒有未來的場域裡,反而沒有顧忌,彼此也自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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