紐約街頭有個青年坐在路邊,前面放了一張矮櫈,手拿一張紙皮寫着「one story, one dollar」。他是個戲劇學院的畢業生,主修編劇,希望在荷里活闖一番事業,但編劇界一直有故事荒的問題,不是沒有故事,而是故事都太爛而了無新意,一個編審一年會收到超過四百份劇本,卻有99%被退回,好人的話會附上評語,這位買故事的人已有三個作品被打回頭了,他不能容忍自己失敗下去。
「就你所見,我是一個流浪漢,早年我被那個衰婆騙光積蓄,因為在便利店偷了幾條巧克力而入獄,現在靠救濟金糊口。」
「我是從德州來旅遊的,家裡種粟米,有兩個孩子,他們剛上高中,平常我很喜歡下廚,打算報名master chef。」
「我在紐約住了六年,是starbucks 的咖啡師,本來修室內設計,但這個年頭都找不到機會,競爭太大。調製咖啡也是專業吧。」
他先用一本筆記簿寫下重點,在沒有客人的時候,就用另一本筆記簿把重點轉化為幾句說話,概括了每一位訪客所描述的人生。如是者過了幾天,他的預算比想像中耗得快,卻有點訥悶,因為能寫成劇本的故事還未出現。
這個計劃無疾而終,他在圈子裡打拚了幾年,主要為他人的主劇本補充潛文本。有時他會懷疑手上的故事怎會搬上銀幕,大部分主線都抽離現實,要靠寫潛文本填補角色的空白,扳回些血肉。
後來,他想到自己買故事的經歷,翻查那本筆記(其實他設計潛文本都以那些故事為依歸),他發現,所謂故事的現實與血肉,就存在於平凡無奇的經歷中,再多精彩動人的情節也沒法取締我們的日常經驗。但誰會付錢買票去看一個平凡人沉悶的作息呢?
他決定寫一個劇本,講述一個生活被上帝打亂的平凡人,怎去不惜一切去維護他的平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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