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,以軍施放白磷彈 |
《日內瓦公約》列明使用白磷彈是戰爭罪行,因為它令人在死前承受莫大的痛苦。白磷遇到空氣就會燃燒產生高溫,會燒開皮肉直蝕骨頭,直到殆盡為止。生還者也面臨漫長的康復和患癌的後遺。《公約》即使無法阻止殺戮,唯有設下一些不可逾越的規則,制裁違反者。(所以你可以殺他,但不可折磨他?)
事實的殘酷是,我們最強的制裁只剩下譴責和深表遺憾而已。
早在幾年間,以軍在加薩和黎巴嫩使用白磷彈的暴行公諸於世,一張張驚心動魄叫人不堪入目。我們畏懼看見小童燒得扭曲的五官,畏懼打開的頭顱,畏懼唇皮燒光後所露出的牙齦,你可以二話不說就不看以下的照片。然而,那些欲哭無淚的父親對鏡頭高舉孩子們的屍體,就是為了控訴暴行,就是想你看看他們做了甚麼好事,想你代替他們控訴,告訴你這個世上其實充滿苦難和殘暴。多虧國際施壓,以軍已不敢造次施放白磷彈。
不過,我知道有人主張這樣的倫理:「殺平民當然不對,但如果敵人是殺人如麻的兇徒,這種折磨卻是情有可原和罪有應得。」所以,制裁者該用白磷彈炸以軍嗎?你不要誤會,我不是想講冤冤相報何時了這種爛道理。我只想說,如果你主張用殘暴的手段對待暴徒是合理的,那麼你也成為一個暴徒,你正為暴君站台。
暴君往往自視為公義的執行者,普京知道穆斯林最怕墮入永不超生的火地獄,所以他把火地獄帶到人間,但我覺得這樣還不算恐怖。最恐怖的,是火地獄外圍一片歌舞昇平,不少人還在鼓掌。
2015年,俄軍轟炸敘利亞 |
加薩的四歲生還者Areej |
2009年,加薩北部 |
2015年,烏軍轟炸頓涅茨克 |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