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愛情,就想組織一個家,為家籌謀一個理想居所,成了這一代港人的目的。我媽也叫我去抽,付出二百元,花時間填表印表交表,等那百分之一的攪珠機會,去揀樓,裝修,交水電煤管理費,然後你就有一個家,只待愛人搬進去。
機會雖然渺茫,但我猶豫了,萬一一切是如此順遂,意味我就要死守現在的工作做到供斷為止,是一生呀!起碼要十幾年吧!我猶豫了,這正是逼我放棄對未來的夢想和意義,在設好的軌道上活完我剩下的日子!
這負擔不該比供樓更沉重嗎?但我媽不同意,很多港人也不同意:難道你要放棄優厚的人工去尋找虛無縹緲的意義嗎?
我只能說我的幸福就是自由,為了愛人也甘願放棄自由去供樓,這也是我的自由呀?可這一刻,我想飛翔,不想築巢,即使老無所依,即使被判斷我當初肯供樓才是正確,我也無悔。
這話不宜和我媽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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