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羅沙特說過,下午三點永遠是太遲去完成一些事,也太早去開始做甚麼。那半夜呢?現在還有十五分鐘就四點,我在放工的車途上,聽着《藍色狂想曲》在悠揚,享受這一無是處的時光。操勞的魔咒已對我失效,睡眠也是。
人們常說,希望賺夠後不用工作,做一些想做的事,不過上帝是仁慈的,並沒有讓他們中頭獎,因為他們會發現自己沒有想做的事可做,他的存在是齒輪,而不是螺絲批。或者愛人和家庭是解決無所事事的好方法,還記得朋友在羡慕我可以做想做的事,而他只能努力完成結婚大計,轉個工作亦只能求安穩。我蠢蠢欲動,究竟我有多少冒險的本錢呢?
我想過,把心力寄託在寫作上,只不過是我沒有膽量親身闖蕩,把種種可能性局限在可控制的創作空間上而已,許多時更無話可說,像拍拖久了的情侶。我怎不肯成為自己筆下所寫的角色呢?
朋友也很混淆,究竟我所寫的東西多少是關於自身,多少是虛構出來。坦白說我也不知道,因為我的生命還沒告終,自我實現還是會發生的。我寫小說的原因,是人生只有這麽一次,經歷是如此有限,我唯有把靈魂分割成無限等份,好讓存在更為廣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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