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6月10日 星期三

不被愛所以也不去愛?

被所愛的人拋棄(即使從來沒有相愛過),受傷的一方總會問自己一個可笑的問題:我真的這麽差嗎?然後嘗試把自己變好,去說服對方自己是一個可愛的對象,卻沒有想過愛情根本不在意被愛者的價值。(愛就是賦予價值,所以才神聖。)

於是,受傷的人容易因愛成恨,但其實他未必真是恨那個拒絕他的人,而是在恨意的保護下他才可以棄絕所有對愛的妄想,換句話說,他選擇與拒絕者站在同一陣線,一同決定兩個人從此沒有親近的可能。

然後,他會決定從此要活得好,臉上更渴求掛着笑容,人生要加倍的意義,拒愛的那個人倒成為推動你長進的恩人了,愛情反而是誘惑沉淪的金蘋果。但事情並不是這樣。他好像真的因為被拋棄而過得好,但實情是他將愛人的力量全都轉化為愛自己的力量,看起來他這樣做可以確保不致浪費感情,但其實自封在孤獨裡,放棄關懷的能力。

愛使人強大,不因為愛能令人得到甚麼,而是愛讓人有能力去承受傷害,而能夠承受傷害的心,才是最強的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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