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4月30日 星期四

時日無多



時間觀念對於城市人的定義就只得準時和遲到而已,代表大部分的生命形態都以事件為本(Event-Based),例如工作、三餐、洗澡、睡覺、娛樂和聚會等等,每天如是。一旦睜開眼起床,就要逐一處理完備,讓每一個事件在最合適時間發生,也讓自己參與其中。它另一個重大特色就是事件和事件之間的時間往往懸空,要想盡辦法把它縮減得愈少愈好。不自覺間,人的本質也因此漂變。

你會著緊個人的成就指數,正是特定時間內能完成多少個重要事件,目標要一年去四次旅行,或一個月看兩本書,或下個月要開展新的戀情等等,來使心靈滿意,然後對靈魂評估說:「你真是過得充實呀。」他們並不知道不斷追求的是「自我掌握」的感覺,去要求接著發生的事要按心意而成就,若不然,便感到大受打擊而沮喪,然後盡辦法去修正它。這類人的安慰最為可怕,因為他們會陪伴「受害人」一同否定打擊的意義,提供認同感,照顧情緒,而非照顧那缺失的生命形態。

怎樣證明這種態度存著內部矛盾呢?當人被一連串事件洗煉後,下一個事件遲遲未到,便會處於空虛的失落。有些人很懂得在這段期間充塞自我,去懷腼和讚頌一直所完成的事,或投向未來那所謂的可能,去計劃里程碑的下一行,或去睡覺等時間經過。他們同樣,否定「沒有事件」的存在,認為人生是否精彩取決於事件的豐富,不能容忍終日無所事事。這種想法的好處是推動人起碼做些事,但這些事是否生命所必須的呢?大概大部分人一知道自己將要死去,便放棄這一大堆先前定下的事件吧。

事件式生命的缺憾在於它不能持續,雖然我們可以像孩童畫冊般把完成的點用思索連成一線,但它本質上還是斷續的,人跳躍於各個事件間,即使我們將點的次序調亂,人所專注的只得下一點。當他不能踏穩下一個浮台,便墮進深淵。我們還能稱這種生命是在前進嗎?人這樣活五十年也只能就走過許多,卻從沒有到達過哪裡。

故此,這類人最慄怖的是死亡,因為死亡否定了一切事件。人接納人終有一死,卻不能接納自我因死亡而整存,也不接納自己所做的在死亡之前都輕得可憐,而努力向他人說明這些事多麼重要。你問誰,誰都可以指出自己還有幾多的事件尚未完成,但若問死亡臨近時要做的事,就沒有一個不張口結舌。為甚麼?就是人認為即使死亡來到也最少要做「一件事」,不做甚麼是浪費時間,但他們又不敢想像,做過極多事,也不比不做甚麼多出幾多。

日常時間充滿事件,使人的心力不斷向一個個事件投放,帶來的往往是耗損而非獲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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