浮士德寧願跟魔鬼出去飲酒狂歡,也不願陪伴愛人葛麗卿,這個女人卻為了維護他的名聲,甘願殺死未婚所生的孩子,在作家們的眼中似乎展現了愛情的高貴和忠貞,我卻覺得反映了歌德對女人一廂情願。不要忘記,葛麗卿正是他初戀情人的名字,而關係最終無疾而終,因此我會把《浮士德》看作歌德自我完成的心理投射,他渴望成為那位英雄,卻面對魔鬼的誘惑,也要求愛人應該要如此對待自己。
寫作故事的危險在於角色多少會殘留作者的部分自我,如果只寫一本書的話仍可忽視這個問題,但當你要嘗試寫作不同類型的題材,就會發現遭遇即使不同,但主角仍然是自己,故事頓時變得生硬。類似情況出現在村上春樹的「我」,他喜歡威士忌和爵士樂,缺乏個人特質而甚麼也沒所謂,不同故事的運行者就只有一個人,變化被大大局限。
好的小說家需要精神分裂,心理變態,擅長移情作用,將對人性的洞察加以利用,製造大量的衝突,但最難的一點正是隱沒自我:我雖然在寫,但當中沒有一個人是我。小說就是一門非我手寫我心的藝術,它只管揭示存在就好。
有人問,我有一個人去旅行嗎?那個我,不是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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